2)第二章 街头霸王金成双(二)_奉旨逃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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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双很干脆的说道,她不想再与这个胖子这样耗下去。

  “我滚,我马上滚。”说完后胖子连滚带爬的领着他的人快速的逃离了金成双的视线。

  其实金成以打心里压根也没打算要胖子怎么样,只是想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她的兄弟也不是那么容易让人欺负的。

  胖子的狼狈,正式奠定了我在京城街里头小霸王的地位,不过仅限于街头。

  她能深刻的明白,树大招风的意思,毕竟是天子脚下嘛,只要活得轻松自在就行了。

  好了,现在也该说说眼前这个思考问题总是比金成双深入全面的美少年郑玉了。

  郑玉比她我大一岁,十七岁的他高大英俊,静城书院里头号才子,N多闺中小姐的梦中情人,唯一的缺陷就是从小体质弱,老被胖子一伙人欺负。

  七年前的那次相遇后,他们成了生死兄弟,金成双的衣服破了他给补,她的房子乱了他给整理。

  那次他和金成双交换了见面礼,是一块挂在他脖子上的玉。

  当他告诉我这里不是中国,是一个叫大邺的国家,金成双确信自己回不了家了,他便带她去了他们家。

  结果在饭桌上吃饭时,郑母发现了金成双戴着那块玉,又给收了回去,说那是郑玉长大了送给女孩子定情用的信物。

  金成双当时不知道啥叫定情信物,只断定郑母不喜欢她。

  第二天就卷了郑玉给她的几件衣服在城边找了间破庙一住就是七年。

  她想了好几年才想明白,也许她是在一个概率几乎为零的情况下穿越到了一个异世界。

  住到庙里后,几片巧克力就收买了几个小孩子童稚的心,那时金成双就成了大人口中的小混混了。

  六子也就是被收买的其中之一,一跟就是七年,没少偷他们家饭给金成双吃。

  金成双想,混就混呗,反正我也没打算要当啥大英雄,只要饿了有饭吃,冷了有衣穿就万事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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