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768章 都司+公司,商人+地主_大明:我帮老婆做女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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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负责,算是垦殖公司的前期投入。

  至于垦殖公司是否会因为这一大项投入而几年内无法盈利,就得看垦殖公司如何经营了。

  就一个都司而言,设立或取消一个卫的权利掌握在朝廷手里。但某个卫下开辟多少个屯堡,又在哪里开设,以及什么时候开设,却是由垦殖公司与都司方面协商确立的。

  目的就是让垦殖公司控制好投入,以及尽快盈利。

  而非是像大明此前开辟疆土那样——完全由朝廷主导,很快就搞成高投入、低收益的局面,最终因为常年亏损巨大,入不敷出,不得不放弃对当地的统治。(比如越南、漠南、漠北。)

  大明瀛洲垦殖公司构建,则参考英、荷的东印度公司,以及后世一些组织架构。

  初步拟定的结构则比较简单,从上到下依次为公司、商馆、开发区(据点)。

  原则上,各卫所在都将建立一个商馆,每个所则对应一片开发区。

  公司主要以获取当地各种有价值的资源,增加商馆收入,作为主要任务。

  如从土著手中低价收购皮毛、宝石、珍惜矿石,狩猎、伐木,垦荒种植经济作物,利用运输优势与各王领交易,等等。

  大明的士绅、地主、商贾,只要不是在职官员、将领,且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皆可以申请成为垦殖公司开发区的承包商。

  承包商可以向都司申请组建一定数量的私人武装,不超过一千人,备案后每年接受都司一次检查即可。

  公司商馆只负责把控开发区大的“经营方向”,在技术上给予一些支持和指导,并不干涉承包商对开发区的具体经营。

  为了确保公司有足够的利润,承包价并非定额,而是保底加分成的方式。

  合同年限最低一年,最高五年。

  至于一个开发区具体需保底多少、分成多少,就得视情况而定了。

  另外,商馆负责人也并非一定得将所有开发区都承包出去,也可以组织人手自己经营。

  总之一切都是为了公司能获取更多利润。

  连续三天的联合会议,除了确认“都司+公司”的瀛洲开辟政策,还初步确定了瀛洲都司下七个卫的选址。

  分别是:

  登瀛卫(南洋分舰队最初登陆澳洲的地点,北地-达尔文)。

  北角卫(即5号预设领,昆士兰州-韦帕)。

  东炎卫(即位于炎州的7号预设领,新几内亚-莫尔兹比港)。

  东阳卫(昆士兰州-凯恩斯)。

  东来卫(昆士兰州-马凯)。

  鲸海卫(昆士兰州-阳光海岸)。

  观海卫(新南威尔士州-悉尼)。

  东南卫(维多利亚州-墨尔本)。

  南港卫(南澳大利亚州-林肯港)。

  至于凤州、凰州极其北部的一系列岛屿,还有瀛洲西部,只能等过些年,大明在瀛洲北部及东南沿海站住脚,再去探索和开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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