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665章 两个军机会议召开,南方八省新政将_大明:我帮老婆做女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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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媺娖这一番话所包含的信息量不少,听完,军机大臣都思考起来,并没有急着说话。

  解除黔国公云南总兵官之职属于应有之义,别说如今沐天波有罪过在身,即便没有,为了大明军队改革,他的总兵官之职也要卸掉。

  否则如何整编出云南新军?

  至于收回其征南将军印,改挂安南将军印,显然是削减其对征讨东南半岛诸国的权利。因为安南将军在排序上是在征南之后的,且重安抚守护,而非征讨。

  至于对黔国公征调、讨伐云南土司的权利的调整就比较有意思了。

  看似保留其这一权利,却需要得到云南提督允许。权利成为二手的,那也就不是权利了。

  同时还意味着,黔国公将在军事上受到云南提督的辖制。

  唯一算得上实惠之处的,大概是允许其保留一营亲兵了。

  因为目前大明新军即便是提督一级的高级将领,不论是加左右都督衔,还是伯、侯级别的勋贵,都只有一总亲兵(千人),且亲兵是由军务院调配的,而非其私兵。

  黔国公能拥有一营亲兵(三千人),不论是属于私兵,还是军务院调配,都相当实惠了。

  是否将来公爵级别的武将都能拥有一营亲兵,这点众军机大臣不得而知,但目前黔国公已然成为大明亲兵最多的将领。

  当然,若按朱媺娖说的来,黔国公也只能领这一营亲兵作战,实际相当于一个参将。

  朱媺娖说的第三条,清查沐氏田产、惩处沐氏犯罪之人,同样是应有之义。

  大明田税改革、商税新政等即将推广向全国,云南不可能例外。魏国公所侵占田地都被清查出来没收了,黔国公在这方面也不可能有特殊待遇。

  而惩处沐氏犯罪之人,则是维护大明律法权威的必须之举。

  一番思考后,军务院协理叶廷桂最先发话,道:“臣赞同陛下所言三条,如此安排,既不显得朝廷对黔国公一脉刻薄,也可以令云南地方安靖,与其他省份一起步入大改革、大发展的节奏中。”

  袁继咸则带着疑虑问:“陛下,黔国公这一营亲兵是由朝廷调配,还是由其自己征召?如今众将领亲兵最多不过一总,黔国公拥有一营是否太多?”

  朱媺娖淡淡一笑,道:“黔国公亲兵自然由军务院调配,至于是否太多——其既为在领军的公爵,亲兵配置自然该有别于其他武将。”

  这话令众军机大臣都不禁面露异色。

  因为朱媺娖的意思很明白,将来其他武将若是晋升为公爵,军务院也会配置一营亲兵。

  袁继咸没有再提出其他异议,其余人对安排黔国公的三条也都表示赞同,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之后两日,安排黔国公的相关旨意、谕令便由朱媺娖、军务院或内阁签署下达。

  至于具体落实,就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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