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4章 终于下了星霄山_唐大侠写了一千篇原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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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我花了大力气,费了无数关系与金钱,最后还废了三个马甲,才救下了他,还洗掉了他的罪名。

  那我为什么这么努力去救他、去帮他洗脱罪名呢?

  当然是为了嘲笑他啦。

  高悠悠是一代逼王哎。

  这世上还有什么比围观逼王吃瘪更开心的事儿?

  那就是拯救逼王之后,再去嘲讽吃瘪的逼王啦。

  我当时看着躺在床上,伤势沉重的他,我就非常开心、非常得意地,把他从头到尾数落、嘲讽、奚落了一遍。

  到最后,高悠悠只问:“你花大力气救我,就只为了今日的嘲讽奚落么?”

  我冷笑道:“当然啦,我可不是为了结交你这个朋友。若非我花了大力气去救你,你又怎会乖乖让我嘲讽奚落呢?”

  当时看着他的臭脸,我简直要开心死了。

  结果那高悠悠冷冷道:“你今日救我,也奚落嘲讽我,我记住了。等到你也有一日遭了大难!我一定会去救你,然后趁你重伤无力,对你好好嘲讽奚落!”

  我嗤笑一声:“我可不是你这等不近人情、不通世理的人,我不会得罪这么多人,更不可能落到像你一样的境地。”

  结果今天我就等到了。

  这家伙果然靠近,我用眼角测光看去,发现他已是一身布衣,却仍穿出了飘飘在世的高冷,一脸上覆雪盖霜,毫无人类气息,像个泥的神像,木的佛偶,显得过于高高在上。

  还未完全靠近呢,他就又冷冷来了一句。

  “你当日嘲讽奚落我时,可曾料到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我苦笑一声,我是真的没料到。

  结果他一靠近,脸上冷色如刀剑欲发。

  却忽然止住。

  他看着我现在的样子,愣得真像个木头了。

  胸口新鲜的掌印。

  暧昧模糊的血点、分明清楚的淤青、奇奇怪怪的伤口。

  双脚只有一个套了鞋子,还是个女鞋,另外一只脚赤着,因为赶路不停而留了血泡。

  衣服本是素白如雪的女裙,但几天折腾下来破得快可以当中短裙了,更不要提上面残留的血迹和男人的血手掌。

  鬓发散乱之间,还有一枚仇炼争胡乱插进去的金耳环,他毒发到后来有点神智不清,竟然拿了他母亲留给儿媳妇的礼物,往我身上穿戴,然后还戴错了,其中就有一枚金耳环,留在了我的头发间,我都忘记取下来了。

  高悠悠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忽然之间连表情也消失了。

  我等了许久,都没有等来他的嘲笑,心里居然有些难过。

  “连你这么讨厌的人都不嘲笑我,是不是我现在看上去真的很惨?”

  高悠悠依旧没有说话。

  他死死咬住了嘴唇。

  我不喜欢他这样看我,他怎么连笑都不笑我?怎么像是看着一个完完全全的受害者那样看着我?他应该看见一个对手才对。

  我只是走起了几步,然后气力不稳,忽又摔了一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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