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4、惊才绝艳_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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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尾巴断了!

  李白身形挺拔,墨发随风飘拂,只用一根发带随意地扎起,所有人都凝望着他,被他持剑的风情所迷。

  是生灵刻在灵魂深处,天生对强者的向往。

  有人喃喃:“青莲剑仙,就该执剑的……”

  然后,李白念诗了。

  林稚水没听过这首诗。这样集了天地之毓秀,山川之钟灵的诗作,仿佛只是李白胸中的一口气,乘着兴,潇洒而出。

  他的诗句一出,才子们眼里再没有其他,纵使方才多么惊慕于青莲剑仙的剑意,此刻皆被那首诗夺了心神,魂不守舍地在脑中逐字逐句地品读,就连李白念诗后,剑气威力更上一层楼的效果,都不被他们放在心上了。

  林稚水脸上有些发烧。

  他在上辈子写小说时,经常用一个成语,“惊才绝艳”,意思是“才华惊人,文辞瑰丽”。但是他总随便用,用在修真天才上,用在校园学神上,安排的那些特别有天赋的主角,都会让他们被小说里的人物如此惊叹,夸耀。这个成语太漂亮,也太适合望字生义了,基本上不去查字典的读者,在文里看到他形容剑修、法修、江湖新秀、魔法天才,都不会想太多。

  而如今,林稚水知道,自己再没办法将错就错了。

  见识过李白的诗,谁能不觉得“惊才绝艳”,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读书人注意着诗句,李家人发现自家先祖的剑意比之前更锐利后,简直像是被人当众打了一拳,呆立当场。

  “你们真的不跟我学诗?”

  “比起我的剑,我的诗才是至宝。”

  “行了,不学便罢,不论学不学,我都会传下剑术,不必觉得要为了学剑,强逼着自己来上诗文课。”

  先祖的故事都记载在藏书阁中,其中有一则小故事,描述了当年青莲剑仙要教导学生,众人蜂拥而至,皆想要学他的剑术。这故事原本是想赞赏青莲剑仙的剑实在太过惊艳众生,人们被其剑夺目,心心念念,再看不见其他。李家人曾对此津津乐道,为这个故事里表达的意思自豪了八百年,如今有一个算一个,脸红得滴血,

  他们这算什么?捡了芝麻丢西瓜?不对,是两个西瓜,一个沙瓤,一个脆瓤,但是他们误以为沙瓤那个是坏瓜,不如脆瓤。

  李家家主捂着肋骨,感觉那里隐隐作痛。

  这种本来可以拥有一座宝山,却硬生生拿藏宝图去垫桌角的感觉……艹,心肌梗塞了!

  先祖,我们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李家人还能后悔,妖族太子却没办法了,李白的剑气经过加持后,立刻摧枯拉朽般连破了他八尾。一条条尾巴断裂,狐妖的血秽了一地。

  关键时刻,妖族太子身子一晃,险险避开要害,剑锋轻飘飘地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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