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满意的大学,是以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过了四五月的米虫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完全是在虚度光阴。家里虽然不算富裕,但至少还有钱养我,尽管家有一对活宝父母日夜不停歇地催促着我去相亲、应聘,但我终究还是凭借着一点小聪明无赖了这么久。
高中的时候,龙英骸向我提出了交往,一直到如今,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如同君子之交淡如水,真的是淡如水,就连父母都显得不耐烦了,总是催促我另寻新欢。
上个月,龙英骸到W市上大学,分离了三十多天,我终于按捺不住,摆脱了米虫生活,挥别了我亲爱的小富婆Astrid,飞到W市来找我的男朋友,还有我朝思暮想的Ives。
第一天跟着一个师兄在财务部实习,刺促不休地忙活到了中午,大多人都吃饭回来了,我才放下手中的事情。
Ives在公司门口等我,望见他,我一下子就振奋了起来。
我主动贴了上去,挽起他的胳膊,亲昵地叫了一声“哥”。
他淡笑:“都有男朋友了,还不避避嫌。”
我脸色一沉,不快地瞪他:“你这是在变相地赶我走吗?”
他摇头苦笑,用手指敲了敲我的额头,嗔骂:“臭丫头。”
我笑:“我都有男朋友了,你还叫我丫头?”
他挑了挑眉,但笑不语。
亲爱的,你可明白,我的疯狂是为谁绽放?
吃饭间,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来,咽了咽嘴里的土豆丝,道:“下午龙英骸会来接我,今晚我住他家。”
Ives愣了一下,想是还没反应过来,半晌,他才回应了我一声“哦”。
我失望地垂下头,继续扒饭。
莫名地,我想哭,放声哭出来。这一刻,我好想念我的小富婆Astrid,想抱着她的肩膀,想毫不留情地痛骂她,想用眼泪淹死她……
可是面对着他,我唯一想做的,就是维持好自己的形象。对他,不只是爱慕,更多的是敬畏。
他还是那么安静,静得好像不存在。按部就班地送我回公司,我迟钝地对他说了句“明天见”。
他没有走,面无表情地立在我面前,像一尊雕塑,平平地看着我。
我欲开口让他快走吧,他才缓缓开口:“还没结婚,不要随意把身体交付出去。”
我怔了下,嘴角浮起一丝冷笑:“哦。”
“那样的女人,不值得珍惜。”
他终于走了,我的心却乱了。
Ives说得不错,但是这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却像暴雨梨花针一样,能瞬间让我窒息。
第一天的实习很顺利,从公司里走出来,已然精疲力竭,两腿发软。
黑色的兰博基尼停在公司外,男人斜倚在车子上,望着浅蓝色的天空发呆,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支烟,吞云吐雾,乐此不疲。
走到他身边,他眼睛斜了过来,促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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