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5章 笔迹鉴定_二码头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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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聂胜利,给马文韬丢下一个反问句,就自顾自走了。

  “如果拉屎拉在自己裤裆里了,你说该怎么办?”

  玛德!

  马文韬心想,聂胜利似乎知道点什么。莫非,柴美丽在聂胜利面前,八卦了自己?

  随即摇摇头。不可能!

  这个事,柴美丽和我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她不可能告诉聂胜利。

  难道是邱玥不成?!

  邱玥是自己人吗?难道,邱玥的靠山,不是石磊,是聂胜利吗?

  不太可能。

  凭邱玥那股子高傲劲儿,不太像她的性格所为。邱玥不会为五斗米折腰的。

  是自己想多了。

  马文韬明白,拉屎拉在自己裤裆里的话,不能诉苦,不能外传。

  只能悄悄脱了裤子,洗澡,洗裤子,晒干,叠好了,备用。

  一转眼,到了五月中旬。

  送往笔迹鉴定中心的那本日记,结论终于出来了。

  本来以为,半个月能有消息。结果,却用了一个月。

  这时候的程雯雯,已经从失踪状态,变成一起杀人碎尸恶性案件的被害人。

  笔迹鉴定中心,将程雯雯三月份到四月份的整本日记,全拿走了。

  日记本上,除了程小英、邱玥的指纹,未提取到第三人指纹。

  日记本很薄。有好多页不见了,被撕掉了。

  总共只有十七篇。

  除了第一篇和最后一篇,其他十五篇内容,都是无关紧要的日常工作事务备忘录。

  笔迹鉴定中心重点检测了第一篇和最后一篇。

  第一篇内容,描述的,是文剑给程雯雯写情书的事。

  最后一篇内容,写的就是文剑约会程雯雯。晚上十点,在二码头茶树丛河边。

  不见不散。

  笔迹鉴定中心的结论,最关键的,有两段。写得很专业,文邹邹的。

  全文如下。

  经样本间比对后发现,三月二日至四月九日的十六篇日记内容,笔迹的布局、写法、运笔,特征相符,字迹书写水平一致,运笔自然流畅,笔迹特征稳定,属于正常书写,可以认定为是同一人书写。

  四月十一日的日记内容笔迹,与三月二日内容笔迹相比对,无论写法、结构、运笔,还是笔画连接、转折角度弧度特征等方面,笔迹特征不够稳定,运笔生涩不流畅,差异点明显。可以认定为是另一人书写。

  鉴定结论的意思,说白了,就是前面十六篇日记,是同一个人的笔迹。最后一篇日记,是另一个人的笔迹,系刻意模仿伪造。

  拿到笔迹鉴定结论,专案组这才认同了邱玥的怀疑。

  这是有人在暗中,故意将注意力引到文剑身上,试图张冠李戴,调虎离山。

  让文剑当替死鬼。

  文剑约程雯雯见面一事,无从考证。疑罪从无。

  柴美丽证人证言,模棱两可,无佐证支持,疑罪从无。

  加上有文勇为代表的四个牌友证言证实,事发当晚通宵玩牌,文剑没有作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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