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69章 一本在词典旁边卖的书_英伦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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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架的约束。

  此类影响也同样适用于作家的创作,

  无论是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还是左拉的《娜娜》,其视角都属于“正常人”。

  而《洛丽塔》不同,

  第一人称是个彻头彻尾的变态,还写得十分真实。

  陆时轻笑,

  “每个人都与众不同,但又存在着共性。遇到恶事,该不该愤怒、该怎么愤怒;遇到喜事,该不该开心、该怎么开心……这些甚至都被无形地约束着。”

  伍德愈加佩服,

  “陆爵士,你真是神了。”

  他这么说并非拍马屁。

  因为《洛丽塔》便是那种打破共性的作品,

  主角亨伯特在人类社会中是异类,

  而以他为第一人称进行记叙,最后的结果便如《洛丽塔》,

  文字极其华丽;

  内心极其虚伪;

  道德极其堕落。

  陆时摊手,

  “其实,类似的尝试已经很多了。那些伟大的画家放着不提,就说文学,福楼拜先生的《包法利夫人》把想象中的骗子、流氓、野蛮人组成的肮脏世界作为现实基础来创作。”

  “额……”

  伍德尴尬地挠了挠头,

  “那个……陆爵士,那不是真实的巴黎吗?”

  陆时:“……”

  “巴黎再烂,也不至于那样啊喂!”

  伍德更尴尬了,

  “好吧。”

  之前还一直觉得《包法利夫人》挺写实的。

  他赶紧把话题绕回来,

  “但《洛丽塔》更进了一步,以亨伯特的第一人称视角,试图创造记忆,进而操纵现实。陆爵士,你写得过于真实,如果不是我知道你是正常人,我甚至会怀疑你……咳咳……”

  伍德掩饰性地咳嗽。

  陆时无语,

  “……”

  鲁迅先生写《狂人日记》写得好,本人也不是疯子啊。

  伍德又瞄了一眼稿子,随后道:“这个亨伯特,还真是有够可耻的。他懦弱无能,自负又自大……唔……我甚至觉得他有点儿像小孩。”

  陆时也有同感,

  初读《洛丽塔》的时候,他在上初中,

  当时看到亨伯特把日记锁在柜子里,就觉得这老混球怎么跟个初哥似的,不敢明目张胆,只敢偷偷摸摸,

  里面甚至有一句话:

  “

  ‘只想一直能够看着她,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

  脑子里得有多大的坑,才会把这种想法写进日记里,

  更离谱的是,还被女孩的妈妈发现了。

  再比如,亨伯特对前妻冷暴力,导致前妻惧怕他,在得知前妻下场悲惨,他甚至非常兴奋,

  这种思想也十分幼稚。

  伍德诚恳地说:“陆爵士,我认为这本书应该在伦敦出版,毕竟是英文创作嘛~当然,小说背景不用改,还是安排在法国比较好。因为法国佬出这种渣子的概率比较高。”

  陆时摊手,

  “可我之前已经跟赫泽尔先生说好了。”

  伍德不由得皱眉,

  “这样吗?没关系,我们皇家出版局不介意和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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