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8章 拿下_这个网红太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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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他们愿意来杭市走一趟,自然也是做好了这方面的心理准备。

  小杨哥兄弟俩惊讶的,是李川的表态。

  李川本身就是一个网红,自己的公司捧自己,这是十分正常的现象,谁也没法挑理。但没想到,李川为了招揽他们,竟然愿意将公司头牌的位置让出来,把资源优先给到他们。

  这诚意,真的太足了。

  不过,小杨哥兄弟俩也没有因此乱了心神。

  对于如何自身处理跟三木传媒之间的关系,他们在来杭市之前就已经商量好了。

  李川的诚意虽然让他们感动,但并不足以让他们改变主意。

  “森哥,谢谢你这么看的起我们,森哥你这么有实力,将来一定能把公司做强做大,我们愿意跟你合作,但是合作的方式……”

  兄弟俩你一言我一语,将他们预想中的合作方式讲了出来。

  李川听了一会儿,大概明白了他们的意思。

  他们愿意跟三木传媒签约,成为三木传媒的旗下艺人,但签约方式跟刘欣彤等人不一样。

  他们不要底薪、不要签约费、不要流量扶持、不要运营指导、不要策划、不要拍摄,也不要公司帮忙对接商务广告……总而言之,就是什么都不要。

  但与之相对的,公司也不能对他们的广告费进行抽成。

  说白了,小杨哥兄弟俩就是想把三木传媒当成一个工具人。他们仅仅是想借助三木传媒这个渠道,在抖音上接广告、赚钱。

  这个提议,对于小杨哥兄弟俩来说,很合理。

  毕竟他们已经是成型的网红了,各项工作都可以自己处理,不需要别人帮忙。

  对于三木传媒来说,这个提议也不亏。

  他们什么都不用付出,仅仅是帮忙转个账而已,却可以将“疯狂小杨哥”签入旗下,作为公司的一个招牌。

  看起来,似乎很不错。

  不过,这只是一个表象罢了。

  如果三木传媒能一直将“疯狂小杨哥”作为一面招牌,确实也可以接受,但李川心里清楚,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种形式的合作协议中,一般都会附带一条非常容易达成的解约条款,比如:违约金一块钱。

  这也就是说,网红可以想解约就解约。

  一块钱交上去,M公司毫无办法。

  在这样的合作协议面前,M就是一个纯粹的工具人,根本无法对网红形成有效的掌握。

  所以,李川并不满意。

  他不想要这种形式上的签约,他想把疯狂小杨哥真正签约到自己旗下。

  李川想了想,开口道:

  “这样,我给你们三百万的签约费,签约三年,公司给你们头牌待遇,只拿百分十五的广告分成,并且提供流量扶持,脚本策划、拍摄等服务。

  另外,公司还可以帮你们洽谈广告,公司内部的广告资源,也是优先提供给你们。不过,公司帮忙洽谈广告,要多收10%的佣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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