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一章 酒中极品烧刀子_我来自大明辽东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装进盒子里,抹在女人娇嫩的脸上手上的时候,就像雪花融在了皮肤上那样,滋润而又冰凉,故以名之。

  不过,黄重真在这方面显然有些不学无术,所掌握的知识不怎么靠谱,技术也并不十分过硬。

  一群大男人凑在一起研究送给敌国女人的护肤品,许久许久才算是有点头绪,却依然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

  最后,还是吴三桂骑着快马偷偷地摸进关内,去了就近的一座大城,绑了些爱打扮的青楼女子回来。

  这才在她们的指导之下,赶在皇帝的旨意达到之前,获得了成功。

  黄重真由衷地朝吴三桂竖竖大拇指,赞道:“最了解女人的除了女人本身之外,果然就数你吴三桂吴大少爷了。”

  吴三桂怎么听怎么觉得,这话像讽刺赛过赞扬,尤其是这小子曾经说过,自己最终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冲冠一怒,从而跌至人生的低估,就更令其感到不爽了。

  但是,这小子从来就没有这么夸过人,不学无术的吴三桂一时找不到好的言语来反驳,也就只好勉为其难地接受了。

  给那些已经开始注重保养的后金贵族妇人的礼物准备好了,接下来自然该考虑送点儿什么给后金勇猛的男人们了。

  黄重真对于男人的兴趣爱好还是有些了解的,除了年轻漂亮的女人之外,便无非权财烟酒这些玩意儿了。

  后金的贵族男人们从来不缺权利和财富,因此只需考虑后两样就行了。

  时间紧迫,香烟是来不及制作了。

  不过以蒸馏法蒸馏出一些度数极高的烈酒出来,还是很轻而易举的。

  因为平凡的汉民族最是勤劳,几乎每一户人家,都会在冬天快要过去的时候,酿一大缸的米酒出来。

  经过一个夏天,米酒喝完了,那些酒糟按照以往的惯例,是要炒炒吃掉的,富裕一点的会拿去喂猪,奢侈人家更会拿去肥田。

  黄重真觉得无论何种方法,都是对这些宝贝最大的不尊敬。

  因为他的那个无酒不欢的坡脚养父,从来都是用之来烧烧酒,以酒生酒的。

  那清澈得犹如长白山水的美酒,那浓郁的酒香,那甘醇的美味,那入口辣,入胃则如火焰煅烧的霸道,对于男人而言是个极大挑战。

  但是,这种生物天生就喜欢去驾御那些难以驾御的事物,似乎无法驾御便算不得真男人,若无胆甚至无心去驾御,那便连男人都算不上。

  便连娘们都会看不起这些男人。

  尤其是对于后金那些自视甚高的男人们而言,要不自诩草原上的雄鹰,要不自比白山黑水间的海东青,六十多度烈如火焰的白酒,必定极其符合他们的胃口。

  坚强而又不易的华夏男人们,自然也是极为偏爱这一口的。

  豪爽如黄重真祖大寿等人,当然也不能例外。

  当醇香头酒犹如透明的清泉那样,从一根镂空的竹竿

  请收藏:https://m.bqxx.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