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百三十三章 初恋_重生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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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甜甜蜜蜜。过着小日子的时光。

  就连董二三都要忘记了,她那个被她抛弃的。初恋。

  那时,董二三还是个孤儿。放弃了国外定居的机会,回过打拼。她其实也是个很拧的人。明明有时很看不惯国内的种种,却仍坚定的要回来。和她一起出去的人,都变了国籍,只有她,回国了。只能说,她骨子,就是个贪恋自己地盘的穿地虫,只要被她当做了自己的地盘,她就绝对不会放弃。那时,她选择的地盘,就是她年少到访过很多次的,帝都。

  她喜欢帝都这种,沉重庄严又纷乱繁华的样子。随处可见的,过去古老的皇权文明,和现在制度的共存,有种让人欲狂的诱惑力。对那时归国的董二三来说,她要的就是这种诱惑力。与其说她喜欢帝都,还不如说她喜欢这里的疯狂因子。在几年之后,她能毅然的放弃帝都的所有,包括初恋,丝毫不留恋的进入父亲的公司,由此可见,她喜欢的,还是利益和战场罢了。在她做了离开帝都,离开那个男人之后,她就明白,她想要的生活,到底是什么。

  虽然她从小就重利,但是她也做过那种家庭事业双丰收,以后子女出息的美梦。所以她才会有初恋。她也是女人,她也会做女人梦。但是,梦终归是梦,梦里的东西,根本满足不了她。所以,她放弃了那个梦,和梦里的一切。

  就是眼前的这男人。舞台上的他,真的像是梦里一样...

  他现在还是个大一新生,眼角眉梢,都是张扬的狂傲。他也有个很傲气的名字,楚不归。这应该,算是很霸气了吧。他说,他生来克父,命太硬,他妈妈就找人,给他起了这个名字。想反其道而行的,让他一生平安,顺顺利利归家。

  二十岁的董二三,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带着金丝眼镜的儒商了。学者里最会经商的,商人里最有知识的。过了而立,迈入不惑,可他却是个很有激情的人。多么疯狂的事,他都敢干,也干的很成功。和棕熊打架,扮女装去酒吧跳舞,断桥飞车,能背下很长的圆周率,可以左右手同时写毛笔字......

  可以说,那个时候,董二三是真的有那么一瞬间,被他迷得失去了自我。不然,也不会和他在一起长达四年。在这期间的前两年,楚不归带着她,做尽了情人间所有的浪漫事,用一个男人最大的热忱,去爱着一个女人。而那时的董二三,也展开所有的她,来爱这个男人。

  但是,爱情的保质期,大概真的只有两年。第三年,楚不归开始偷吃。并在不能怀孕的前提下,允许董二三也偷吃。当董二三看着他,品着酒,平静的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她就意识到,她的梦该醒了。

  到了最后一年,不过是董二三在甩掉他的过程。

  在一起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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